1.指掌刑法的官署。
2.指科举试场。
指掌刑法的官署。
宋 周密 《齐东野语·庆元开元六士》:“ 与权 ( 陈与权 )自 闽 帅擢秋官,居锁闥。”
指科举试场。
清 赵翼 《范洽园七十寿诗》:“锁闥攡毫慳接武,银瓶索酒未道名。”